【多倫多開車】 收到停車告票就上庭?或被罰更多 | 告票 | 大紀元汽車網 auto.epochtimes.com


2024-11-23 | 星期六

【多倫多開車】 收到停車告票就上庭?或被罰更多

發表: 2011年06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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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Istock)
(大紀元記者宗原編譯報導)多倫多的市民今後上法庭挑戰告票失敗,可能要支付附加費。市政府的職員正探討是否要向上訴 失敗的市民,徵收$12.75的行政費用,用以彌補濫用泊車告票上訴機制的人對法庭所造成的負擔。
多倫多的政府管理委員會的議員將考慮設立一個停車告票罰款制度,官員認為這些變化將減少那些希望罰款減少,或者發罰單的停車執法人員無法出庭,而不需要支付罰款的司機上庭的請求。

  
據多倫多太陽報報導,市府的停車罰單處管理者法博茲(Anthony Fabrizi)堅持道,這絕對不是搶錢,這的的確確是給這件事情分類。
  
去年全市近280萬停車罰款通知單當中,有約11%的司機請求上庭。大多數要求庭審的人,最後被確認為有罪。
  
鑑於上庭的請求比例已從2004年的2.5%躍升至11%,法博茲認為,人們並不是像預期那樣在處理停車罰單方面適當的使用法院。他認為,法院的時間應該用於審理合法糾紛。
  
鑑於只有40%的司機,在他們的審訊日出庭,法博茲認為,這表示大部分人的真正意圖,並不是為了尋求合法。
  
他說,市府預計做這項調整不會帶來更多的收入。
  
政府管理局主席,議員安斯利(Paul Ainslie)同意這項更改。安斯利說,「如果你犯了罪,無論是停車告票或超速罰單,為何管理這件事情費用要由一般納稅人買單呢?」
  
市政官員還建議降低殘疾人士保留區違規停車罰款,從450元將至300元。報告強調300元的罰款有足夠的威懾力,且懲罰沒有過度。
  
管理局成員,議員麥康奈爾(Pam McConnell)稱,這項減少罰款提議 「極不恰當」,因為這些車位是保留給那些需要它的人們。她認為,這些地方都非常搶手,應該是禁止的(沒有停車證不能停)。不知道為甚麼會降低罰款。
  
不過多倫多市長福特表示,不贊成這個做法,說會同職員商討是否有其他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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